-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本公司為落實永續經營理念,健全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三大領域之經營體制,以達永續發展目標,業於民國113年5月7日之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係隸屬於董事會下之功能性委員會。
- 永續會結構
- 本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成員組成,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且得指派高階經理人擔任永續長,以確保本公司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委員會成員資 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本委員會設有公司治理小組與ESG永續小組,執行永續發展事務。
(一)制定和審核公司的永續發展政策和策略。
(二)監督、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目標和進度。
(三)確保公司遵守相關的環境、社會和治理法規和標準。
(四)促進公司在永續性方面的創新和改進。
(五)評估和管理公司面臨的永續風險和機會。
(六)推動公司在社會責任、環境保護、治理方面、永續發展文化和價值觀的最佳實踐。
(七)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永續長:廖順榮 董事長
主要成員:帥緒廷 執行副總兼公司治理主管
主要成員:蔡宗倫 獨立董事
主要成員:李明萱 獨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