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專區

永續發展委員會

  • 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七條第三項及「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本公司為落實永續經營理念,健全公司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三大領域之經營體制,以達永續發展目標,業於民國11357日之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係隸屬於董事會下之功能性委員會。
  • 永續會結構
  • 本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至少三名成員組成,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且得指派高階經理人擔任永續長,以確保本公司永續發展相關工作之推動,委員會成員資格應具備企業永續專業知識與能力。本委員會設有公司治理小組與ESG永續小組,執行永續發展事務。本委員會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向董事會報告推動成效與公司永續發展相關議題。
  • 永續會職權
    (一)制定和審核公司的永續發展政策和策略。
    (二)監督、追蹤與修訂永續發展目標和進度。
    (三)確保公司遵守相關的環境、社會和治理法規和標準。
    (四)促進公司在永續性方面的創新和改進。
    (五)評估和管理公司面臨的永續風險和機會。
    (六)推動公司在社會責任、環境保護、治理方面、永續發展文化和價值觀的最佳實踐。
    (七)督導永續資訊揭露事項並審議永續報告書。

 

  • 永續委員會成員(本公司現任)
委員姓名 是否為獨立董事 專業能力
廖順榮
(永續長/召集人)
具備經營公開發行公司經驗及跨國企業管理之能力,擁有公司治理之專長。
帥緒廷 具備策略風險及營運風險之危機應變與管理能力。
蔡宗倫 具有法遵風險及營運風險管理之應變能力。
李明萱 具有會計師資格,具備豐富財會專業背景及實務經驗,擁有會計與財稅資訊風險之管理能力。


  • 永續發展委員會重要決議事項

日期

屆次

重要決議

114/03/12

01

02

通過決定本公司溫室氣體排放範疇3之揭露類別。

114/08/11

01

03

  1. 通過本公司一一三年永續報告書案。
  2. 通過一一四年利害關係人判別。
  3. 通過一一四年溫室氣體盤查。
  4. 通過導入內部碳定價制度。

  • 永續發展委員會出席情形
1.本屆委員任期:113年06月18日至116年06月17日。
2.114年度,永續發展委員會共開會1次,出席情形如下:(截至114年11月07日統計)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永續長/召集人 廖順榮
3 0 100
委員 帥緒廷 3 0 100
委員 蔡宗倫 3 0 100
委員 李明萱 3 0 100

  • 關於永續報告書

本報告書為光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菱」、「本公司」)發行之第二本揭露企業永續發展狀況之年報,並為光菱第二年度對外發布的非財務資訊年報。我們將一如既往堅守誠懇踏實、透明公開及永續共進的核心理念,透過此報告書向各利害關係人呈現113年在經濟、環境與社會領域的企業永續發展概況。

報告邊界範疇

涵蓋期間: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涵蓋範疇:本報告書涵蓋範疇皆以光菱之台灣母公司為基準,原則考量揭露訊息之實質性以及實際管理需求,其資料涵蓋範疇與財務年報報導範疇一致,任何的數據範疇調整將在報告書中註明。

報告書依循法規、標準及原則

本報告書依循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所發佈之GRI通用準則2021(GRI Universal Standards 2021)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所發行之上櫃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進行報導。同時揭示美國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ASB)發布的永續會計準則指標,並提供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CFD)相關之資訊。本報告書於附錄揭露GRI、SASB、TCFD指標及上櫃公司氣候相關資訊,供讀者快速檢索及查詢。

資訊重編

113年光菱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永續報告書並無資訊重編的資訊。

報告書確信與查證

本公司於本年度未進行永續報告書之外部確信與查證作業。考量公司規模與資源配置,目前傾向優先聚焦於資料蒐整與內部管理機制的建立與優化,以逐步提升資訊揭露的完整性與透明度。未來將視營運發展與利害關係人關注議題之需求,適時評估導入外部確信或查證機制的可行性,以強化揭露品質與可信度。

(詳細內容,請參閱下列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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